湖北日報訊 據新華社8月31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31日下午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預算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關於修改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12號、13號、14號主席令予以公佈。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決定提出,從2017年開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普選原則解讀
  特首必須為愛國愛港人士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認為,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既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也要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必須堅持行政長官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原則。這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基本要求,是行政長官的法律地位和重要職責所決定的,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客觀需要。
  候選人為什麼是兩至三名
  實行普選產生的辦法時:(一)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四大界別同等比例組成;(二)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這一規定既確保選舉有真正的競爭,選民有真正的選擇,同時可避免因候選人過多造成選舉程序複雜、選舉成本高昂等問題;(三)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合資格選民均有行政長官選舉權,依法從行政長官候選人中選出一名行政長官人選;(四)行政長官普選的具體辦法依照法定程序通過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予以規定,行政長官人選經普選產生後,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中央人民政府具有任命和不任命的最終決定權。
  立法會產生辦法不作修改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關於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的現行規定不作修改,2016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繼續適用第五屆立法會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表決程序。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立法會實行普選前的適當時候,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就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
  (據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人民日報社論
  走好香港政制發展的關鍵一步
  任何國家和地區實行普選,都是政治體制的重大變革,香港特別行政區也不例外。按照我國憲法的規定,對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包括政治體制,中央有決定權。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中央有決定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作出決定時,充分考慮了香港的實際情況,兼顧了香港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體現了均衡參與的原則;決定規定香港合資格選民人人有權直接參与選舉行政長官,體現了選舉權普及而平等的原則,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進步。
  一段時間以來,香港社會關於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爭議激烈,錶面上是制度之爭、規則之爭,實質上是政治問題。這個政治問題的核心就是:要不要遵守香港基本法,要不要堅持愛國愛港者治港的界線和標準。如果是制度規則之爭,香港基本法已經訂立了基本的制度和規則,應當不難達成一致。但現實情況卻是,一些人要求在基本法之外另搞一套所謂的普選辦法,如果不答應他們的要求,就不是“真普選”,就不符合所謂的“國際標準”,有些人甚至為了一己之私騎劫香港民意,不惜破壞香港法治傳統和社會秩序,損害香港同胞福祉和國家民族利益。其目的,就是要扮演攪局者和麻煩製造者的角色;其實質,無非是想把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這是基本法的根本要求。守住這條底線,不只是為了國家安全和利益,從根本上講,也是為了維護香港利益,維護廣大香港同胞、投資者的根本利益。
  香港政制發展已經到了一個關鍵階段。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後,香港特區所有合資格選民可以在香港歷史上首次投出莊嚴一票,選出行政長官,領導香港社會、經濟向前發展。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指引下,在愛國愛港的旗幟下團結起來,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推動香港民主發展邁出歷史性一步,這是中央政府的誠意所在,是全國人民的希望所在,更是香港社會的根本利益和主流民意所在。
  (據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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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各界對決定表示歡迎
  據新華社香港8月31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8月31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作出決定,香港各界人士當日紛紛發表意見和聲明,對決定表示歡迎,並期望社會各界以理性、務實的態度,讓廣大市民期望的行政長官普選能夠在2017年落實。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8月31日下午表示,特區行政會議官守及非官守成員對決定表示支持,他和特區政府將努力做好後續工作,實現香港500多萬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的民主目標。梁振英說,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香港社會向前發展的重大一步,也為香港歷史揭開新的篇章。
  香港政團、香港商界也發表聲明,歡迎及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原標題:圖文:2017年起香港特首可實行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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